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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施本、专科生导师制初探
引用本文:李慧,林晓梅.高校实施本、专科生导师制初探[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1,22(3):29-30.
作者姓名:李慧  林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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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教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面对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挑战,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高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人才方面,肩负特殊的使命。”那么,高校如何提高教师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呢?我们认为,首先应调整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实行本、专科学生导师制,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培养更多更好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其次,使学生在选择专业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进行毕业设计等学习和工作上更加积极主动,更有利于个性化发展,也更有利于提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实行本、专科生导师制的意义 导师制是本、专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种尝试,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创新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在开展因材施教,鼓励主动进取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导师制都有着特殊的优越性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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