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科学与人文相融的教学观
摘    要:一、确立学生的学习权第一,学生具有学习的选择权。学生可以选他喜欢的老师,可以选择他喜欢的课程,而学校与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选择,并为其选择权的行使创造必需的条件。第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表达自己意愿、提问、讨论及争辩的权利。第三,学生在被侵犯时具有申诉与补偿的权利。学生可以向校长申诉,如果学生的课程被延误,学校有责任向学生提供课程补偿。第四,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计划、过程、方法等方面拥有决定权,教师所起的作用是帮助与指导,而不是替学生作主。二、保障学生的人格尊严以人为本的教学将人的尊严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尊严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