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业余体校教练、文化教师、运动员三者关系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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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兵.谈业余体校教练、文化教师、运动员三者关系的协调[J].少年体育训练,2009(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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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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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教练、文化教师、运动员三者之间矛盾的具体表现
1.1教练员与文化教师之间矛盾。
1.1.1业余体校的开办,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利于业余训练的开展,同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学校的招生来源绝大多数是教练员根据各项目选材的要求、特点选招进来的。体育运动的最大特点就是要求所训运动员要动得起来,练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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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余体校 教练员 运动员 教师 文化 九年义务教育 业余训练 体育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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