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判阶段刑事和解概念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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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晨星.试论审判阶段刑事和解概念的界定[J].华章,20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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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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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学院,四川 成都,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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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刑事诉讼理念,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只能判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的今天,无论是法律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都在积极地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应该看到,近年来刑事和解的提出是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新理念,它既是对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也是对新的刑事司法理念的探索。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探讨刑事和解制度时就必须首先对审判阶段的刑事和解的概念有个界定。因为,它是研究探讨审判阶段刑事和解其他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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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阶段 刑事和解 犯罪处置方式 轻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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