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裂变式发展,新媒体大量涌现,使得当今社会信息流动呈现爆炸式发展,新闻从业人员滥用职务行为信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加之新闻从业人员因职业特殊性而在信息掌握与发布上拥有天然优势,一些敏感信息的披露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针对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信息的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下发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6月30日起实施。光明日报社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建章立制,从严管理,实施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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