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被省政府确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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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省档案局馆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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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档案局馆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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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经过省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12月30日以省政府令第7号的形式公布。《规定》确认了“政府在档案馆设立的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以地方性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各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的职能,标志着已公开现行文件工作真正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规定》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常活动”。这一要求将有效缓解我省各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因资金不足,配套设施跟不上的难题。同时,《规定》还细化了政府机关负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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