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度的新诗主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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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东.有限度的新诗主体论[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6):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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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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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市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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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目前对"新诗主体论"的怀疑,谢冕认为,古典的方式不可能适应现代的生活,新诗依然是而且始终是表现现代生活和现代情感的最适宜的方式。朱寿桐认为,汉语新诗的主体地位有其必然性,它是经过较长时间摸索建设起来的一种新型诗歌。谭五昌认为,"新诗否定论"本身有其逻辑错误。周晓风、程小诗认为,旧体诗的语言制约了诗歌表达而导致了言文分离,只有新诗才是现代诗歌创作的主体。李永东认为,新诗主体论本身是有限度的,应该辩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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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诗主体论 新诗否定论 旧体诗 白话诗 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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