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医生,请别潦草写病历
作者姓名:李克诚
摘    要: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病历应当书写工整,字迹清楚,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然而,现实是这个规定如同废纸,遇到不执行的也无法处罚,因缺乏相关法律支撑,通常医患纠纷只有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后,法院才会受理案件;而对于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结果,医生写的“天书”病历比比皆是。南京一患者因看不懂医生开出的病历内容,将诊治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重写病历”,这在江苏乃至全国都是首次。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近日将对这起“天书病历”案宣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