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家山汉简中的“告不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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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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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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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商鞅变法以来,厚赏峻刑使人们勇于告罪,随之而来的许多“告不审”、“诬告”等情况,增加了司法的难度和社会的混乱。因此对于它们的量刑和定罪便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层面。本文拟就张家山汉简中出现的“告不审”罪进行研究,或许有助于从一个侧面了解当时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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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张家山汉简 告不审 诬告 定罪 |
文章编号: | 1008-7613(2007)01-0059-02 |
收稿时间: | 2006-05-16 |
修稿时间: | 200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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