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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要矛盾方面原理普遍性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刘辉.关于主要矛盾方面原理普遍性的几个问题[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6).
作者姓名:刘辉
摘    要: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提出并论述了主要矛盾方面原理,认为矛盾双方无不区分为主、次两个方面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事物的性质主要地由矛盾主要方面所规定并随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而改变。这是一个适合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原理。它已经为社会实践所证实并显示出其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为整个人类认识发展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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