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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经管类专业法学课程设置与教学
引用本文:傅远佳.地方高校经管类专业法学课程设置与教学[J].钦州学院学报,2007,22(6):78-84.
作者姓名:傅远佳
作者单位:钦州学院政治与经济系,广西,钦州535000
摘    要:经管类学科专业要融入法学,然而地方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法学教育倍受冷落,教育目标不明确,教师素质不高,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落后,教学方法单一.应树立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观念,培养懂法律的实用型人才;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材编写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要提高教师素质,广泛接触实务;教学过程中主要采取启发式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适当开展诊所式教学;课程讲授应当穿插一定的实际案例介绍和分析;有选择地实施旁听审判、法律义务咨询、模拟审判等教学方法.

关 键 词:经管专业  法学教育  研究  实践
文章编号:1673-8314(2007)06-0078-07
修稿时间:2007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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