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 |
| |
作者姓名: | 肖玉 黄建春 张晓辉 |
| |
作者单位: | 长沙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湖南省社科联评审委员会2019年度课题“反思虐童事件:中国学前教育供给侧的改革研究”(编号:XSP19YBC143)。 |
| |
摘 要: | 受教育权是学前儿童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保障有赖于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原生性责任主体,应为学前儿童创设适宜的成长环境,并进行教育启蒙。政府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次生性责任主体,应加强制度建设以确保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并提供充分且优质的教育供给。社会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补充性责任主体,应为学前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并为其学习与成长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
|
关 键 词: | 学前儿童 受教育权 权利保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