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休书 多少酸辛——一份罕见的休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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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天平.一纸休书 多少酸辛——一份罕见的休书[J].中国档案,2007(4):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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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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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档案馆,11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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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男女地位平等。男女结婚要经有关部门按照我国《婚姻法》核准后签发的结婚证.男女双方人手一份。结婚证是婚姻合法的有效证明。也是结婚后男女权利地位的象征。与结婚相对的则是离婚,如果已婚者离婚就要按照规定,经上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准予离婚时则要签发离婚证。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然而.在旧中国曾有过以男尊女卑为背景的休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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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 男女地位 离婚手续 新中国成立 结婚证 有效证明 法律效力 男尊女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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