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米勒入狱的讨论看新闻自由在美国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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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磊.从对米勒入狱的讨论看新闻自由在美国的界限[J].东南传播,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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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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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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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米勒入狱注定成为美国新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有人称,新闻业是美国宪法唯一明确保护的行业。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记者拥有职业特权,服务公共利益。可是,在三权分立的美国,“第四等级”必然受到各种公权力的制衡,新闻自由并不能超越国家利益和司法公正。本文通过分析米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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