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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法制报道“闯”新刑法禁区
作者姓名:黄道弘  龚莉
作者单位:1. 湖北新闻大地杂志
2. 襄阳日报社采访部
摘    要: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新闻媒体的案件报道将会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新刑法修改百余处,其中涉及到新闻采访报道行为的禁区相当多,如果编辑记者不认真学习新刑法,准确理解新刑法及立法精神,及时改变法制报道思路,严格规范采编行为,将会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未成年人案件成为报道禁区

关 键 词:新刑法  法制报道  未成年人案件  犯罪嫌疑人  新闻媒体  立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禁区  商业秘密  准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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