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胎儿之定性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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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芬.故意伤害胎儿之定性问题研究[J].大观周刊,2013(5):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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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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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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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胎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是胎儿是具有特殊性的生命体。故意伤害胎儿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存在较大的分歧,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未作相关规定。本文认为应在刑法中增加故意伤害胎儿罪,即故意伤害胎儿致胎儿出生后患有脑残、四肢不健全或者精神智力障碍等严重后果的,应以故意伤害胎儿罪定罪处罚,以加强对胎儿的保护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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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故意伤害 胎儿 定性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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