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法视野对北京奥运会抵制问题的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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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小龙,高媛,刘婷.基于国际法视野对北京奥运会抵制问题的法理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8,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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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小龙 高媛 刘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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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安体育学院,西安,710068 2. 西北政法大学,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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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北京奥运会遭到一些别有用心政治组织及个人的无端抵制,这种抵制行为与《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相违背,也违反了作为国际习惯法的《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破坏了国际法律秩序,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损害了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准则,与奥林匹克精神相违背。这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逆国际社会主流民意的行为终究是不得人心的,更是难以得逞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必将作为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盛会永载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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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奥运会 抵制 国际法 分析 |
About Perspective of Jurisprudence on the boycotts of Olympic Games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Vi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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