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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王洪成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教育系
摘    要:拖欠教师工资,是指未按时、足额地支付教师的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各种政府补贴等。我国《教师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该法第三十八条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关 键 词:农村中小学 教师 工资报酬 福利待遇 带薪休假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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