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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郭书山.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几点思考[J].红领巾,2004(4):55-57.
作者姓名:郭书山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我国刑法关于缓刑的立法设置仍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立法应当设定一个统一的适用标准来判断何谓缓刑的实质条件--不致再危害社会;公安机关仍然应当是最适宜的缓刑考察机关,不过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要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建议增加行业人士介入到缓刑考察的过程中;对因为犯新罪而被撤销缓刑的,新罪在犯罪性质或刑罚种类上可作一些必要的限制;刑法应当肯定缓刑也能减刑.

关 键 词:缓刑  缓刑犯  缓刑制度  考察机构  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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