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快件”始于快件开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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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钦禄.“分段快件”始于快件开办期[J].集邮博览,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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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钦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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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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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3月30日邮政总局(1988)邮政字40号文件《关于扩大邮政快件开办范围的通知》: “如果寄件人对非开办快件的市县要求使用一段快件的,可予以收寄。但应向寄件人说明时间需顺延。在收寄处理时,应在快件封面上寄达市县名称下面画‘-’符号,以示应寄件人要求而办”。此通知于1988年5月1日实施。依此文件快件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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