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明朝厂卫机构的法外用刑探略
引用本文:付芳.明朝厂卫机构的法外用刑探略[J].兰台世界,2015(9):87-88.
作者姓名:付芳
作者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河南大学
摘    要:明朝厂卫机构由于直接受命于皇帝,其职权无限制地扩充,不受任何监督制约,厂卫机构法外用刑的现象极为普遍,致使《大明律》中对刑讯的程序和条件等相关规定无法得到真正的执行。

关 键 词:明朝  厂卫机构  法外用刑  探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