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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权利的保护原则及教育责任
作者姓名:刘占兰
作者单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室
摘    要:<正>幼儿是指3—6岁的儿童①,他们是儿童中独特的群体。幼儿的生活环境远比3岁前的婴儿复杂,他们开始进入学制初始阶段的幼儿园集体生活,接触除亲情以外更加广泛的人际关系,他们在生活自理与自我保护等各个方面的能力仍然严重不足,需要得到身心

关 键 词:权利保护  幼儿园  保护原则  教育责任  生活环境  集体生活  人际关系  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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