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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报论文中量和单位
摘    要:1)应严格执行GB3100—3102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 2)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并一律采用斜体(pH例外),为区别不同情况,可在量符号的右侧上、下方用上、下标标识,其中以量符号和代表变动性数字的字母作角标时用斜体,其他角标(包括数字)用正体。 3)在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且无例外地用正体、单位符号与数值间要空出1/4个字长。 4)不许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说明性记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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