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香港法律援助实施主体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童志坚.香港法律援助实施主体问题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4(1):53-55.
作者姓名:童志坚
作者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思政部,广东珠海,519090
摘    要:香港政府是法律援助实施的最主要主体,是法律援助主要义务承担者、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律师是香港法律援助另外一个重要的实施主体,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文章在对香港法律援助实施主体规定进行评析的基础上,认为香港法律援助实施主体的规定有很多值得内地借鉴的内容。

关 键 词:法律援助  实施主体  法律援助律师
文章编号:1673-3878(2008)01-0053-03
收稿时间:2007-11-05
修稿时间:2007年11月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