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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摩
摘    要:《孔乙己》用的是第一人称写法。可是篇中的“我”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并非鲁迅自己,咱们确切知道鲁迅幼年没当过酒店小伙计,这就可以提出个问题:鲁迅为什么要假托这个小伙计,让这个小伙计说孔乙己的故事呢? 大概鲁迅要用最简要的方法,把孔乙己活动的范围限制在酒店里,只从孔乙己到酒店喝酒这件事上表现孔乙己。那么,能在篇中充当“我”的惟有在场的人。在场的人有孔乙己,有掌柜,有其他酒客,都可以充当篇中的“我”,但是都不合鲁迅的需要,因为他们都是被观察被描写的对象。对于这些对象,须有一个观察他们的人。于是假托一个在场的小伙计,让他来说孔乙己的故事。小伙计说的只限于他在酒店里的所见所闻,可是,如果咱们仔细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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