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古乐与《九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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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永堂.先秦古乐与《九歌》[J].贵阳金筑大学学报,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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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永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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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古人的观念中,“乐”就是由舞蹈、歌唱、乐器伴奏三者合成的。若只言“歌”,就仅只歌唱,虽然也有徒歌与弦歌之别。故《左传·襄公廿九年》《孔疏》解释鲁国为季札举行的宴乐说:“乐之为乐,有歌有舞。”《吕氏春秋·古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也可证明。为了提醒人们不忘乐之有舞,后世迳称古乐为古代乐舞或歌舞了。《九歌》虽名“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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