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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体层级论
引用本文:王钦韶,刘承纪.教育主体层级论[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1996(Z3).
作者姓名:王钦韶  刘承纪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 (王钦韶),信阳教育学院(刘承纪)
摘    要:同其它学科一样,教育学也有一个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问题。18-19世纪之交的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第一次阐述了传统教育的基本特征:“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状态。……按照方法培养心智的艰巨任务,从总体上讲应留给教师。”这是在理论上对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本世纪初,美国教育家杜威则认为:“我们教育中将引起的改变是重心的转变,……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将围绕他而组织起来。”“儿童的学习是主动的。”这又被认为是现代教育思想的先声。二者的区别恰如杜威所言是一个“重心的转变”,即以教师为重心转向“儿童是中心”。这一转变随着哲学上对主体性认识的深入而愈加完善,并在我国的教育理论研究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界关于教学主体性的争执,就是教育观念转换在教学领域的反映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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