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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的名田、假田与土地所有制
引用本文:尹协理.秦汉的名田、假田与土地所有制[J].历史教学(高校版),1989(10).
作者姓名:尹协理
作者单位:山西社会科学院
摘    要:秦汉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学者们多有争议,有的说基本国有制,有的说基本私有制。本文从考察秦汉的“名田”、“受田”、“公田”、“私田”等涵义入手,希望能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据史料记载,秦汉实行着名田制度。《史记·商君列传》说:“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这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什么是“名田宅”?“名田宅”,就是按照爵位的等级分配给数量不等的耕地与宅地。名田、授田、分田本来是一回事。授田与分田这两个概念很明白,唯“名田”之“名”的由来尚需考察。《商君书·境内》有云:“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徕民》又说当时的三晋,“土狭而民众”,土地不够分配,于是规定不让“上无通名,下无田宅”的商人和高利贷者登记户口,因而不给他们分配土地。把这两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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