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再举行一次教材教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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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省教委发出通知,决定于1988年1月31日再举行一次普通初中教师教材教法考试,幼儿园教师教材教法考试将同时进行。《通知》规定:凡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又未获得教材教法考试及格成绩以及应考而未考的普通初中教师和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或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教育部门备案的幼儿园教师均属应考对象。属于下列对象可以免考:1.到1986年12月31日止,已从事教育工作满二十年的教师:2.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的幼儿园在职教师:3.幼儿园教师曾参加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获得及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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