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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六不准”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行业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出台《湖北省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六不准”》规定。规定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自觉做到“六不准”: 不准泄漏国家秘密,不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不准传播有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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