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家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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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包公家训[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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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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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以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吴曾《能改斋漫录》【译文】 包公立家训说:“后代子孙做官,犯有贪污财物罪行的人,不能回到家族生活;死后,不能葬在祖坟中。不听从我训诫的,不是我的子孙。”共三十七个字。在家训签名的后面又立言说:“切望包珙勒石刻碑,并竖在堂屋东墙壁上,以昭示后世。”又是十四个字。“珙”,是包拯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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