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传媒与司法良性关系的建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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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子凡.新形势下传媒与司法良性关系的建构策略[J].声屏世界,2013(10):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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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子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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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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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国情的新变化,基于中国人心理上普遍存在的“媒治”观念和作为假象存在的“媒介治理社会”与真实情况不符等一系列现实,当前有关传媒和司法关系的处理方式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处理方式无疑是一种僵硬的维稳方式,这种维护社会稳定的方式“必然导致和助长的机会主义,不仅增加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本,而且破坏全社会的包括是非观、公正观在内的价值理念,因而非但不能真正促进社会公平,反而加速了社会基础秩序和社会价值体系的溃败。”①要阻止目前这种社会“溃败”趋势,要从多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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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关系 传媒 维护社会稳定 性关系 社会价值体系 基层政府 机会主义 社会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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