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 |
| |
引用本文: | 代子静,马子喆.论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J].华章,2010(28). |
| |
作者姓名: | 代子静 马子喆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河北,石家庄,050061 |
| |
摘 要: | 当今,作为与诉讼制度相并存的解决纠纷的仲裁体制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仲裁制度相对欠发达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本文通过对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和仲裁实务进行研究,归纳并总结了仲裁制度的优点和缺点,阐述了仲裁司法监督机制存在的必要性,进而对仲裁司法监督进行定义以及表述了数种监督形式,详细的学习了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最后,对本文有关仲裁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借鉴一部分仲裁实务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的仲裁制度并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建议予以完善.
|
关 键 词: | 仲裁司法监督 事前监督 不予执行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