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引用本文:李铁映.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J].人民教育,1991(5).
作者姓名:李铁映
摘    要: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已经五年了。五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贯彻“义务教育法”,取得显著成绩。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九年制义务教育正在我国城乡因地制宜、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据1990年统计,大多数大中城市已经普及了初级中等教育,其余城市和76%的县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全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8%,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73.5%。前几年一度出现的中小学在校学生辍学问题,多数地区已得到控制。去年,小学生輟学率下降到2.36%,为建国以来的最低点。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相适应的师范教育体系和师资培养能力已初步形成,中小学师资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根据我国国情,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实施义务教育资金的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在“人民办教育,教育为人民”的思想指导下,全国兴起改善办学条件的热潮,中小学新建校舍大量增加,校舍中的危房比例明显下降。特别是在农村,实行经济、科技、教育相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发展,促进了教育的普及,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普及教育的具体道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