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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如何
引用本文:阮海蕾,张淑燕.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如何[J].家庭教育,2006(4X):53-53.
作者姓名:阮海蕾  张淑燕
作者单位: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摘    要:在我和妻子结婚后的第3个年头,我被检查出患无精症,不能生育。经过商量,妻子做了人工授精手术,次年生一女取名兰兰,现年5岁。现我和妻子因性格不和打算协议离婚。我考虑到自己不能生育,想让孩子与我一起生活,但妻子说孩子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应当和她一起生活:请问,我妻子的说法有无法律依据?我们离婚后孩子是否有可能和我一起生活?

关 键 词:人工授精  法律地位  子女  协议离婚  血缘关系  法律依据  妻子  生活  孩子  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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