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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制度不能简单化
引用本文:王强.简易程序制度不能简单化[J].金秋科苑,2011(20):145-146.
作者姓名:王强
作者单位: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简易程序适用情况及成效 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它是指在一审程序中,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刑事诉讼法在确立普通程序的基础上规定的一种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快捷的审判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的规定,

关 键 词:简易程序  简单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案件  审判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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