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声乐中的情感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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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璠.论声乐中的情感艺术[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23(9):17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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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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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声乐教育系,辽宁沈阳11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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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声乐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是人声音调在音乐发展的直接领域,属直觉艺术。声乐中的情感艺术,从诗的语言到乐曲的表现,仅仅是完成作品的阶段,只有在演唱者对作品的正确理解,默契配合,并以带有自己特色的解释和处理(二度创作)使其音响化和形象化,从中体现出歌唱者的感情,使观众(听众)注意力集中、入境,产生情绪上的共鸣,受到艺术感染,得到美的享受,才成为完整的艺术。歌唱者在歌唱中要赋予丰富的情感形象,让情感的线条有一个由细变粗,由白变彩,由静变动的过程,从而保证生动活泼地有感情地歌唱,从而充分体现出声乐中的情感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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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艺术 情感 声乐 形象化 注意力 音乐 人声 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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