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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以外工作并不都属于加班
作者姓名:陶家平
摘    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八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关 键 词:劳动者  用人单位  认识误区  劳动合同法  双休日  加班工资  加班费  维权意识  贯彻实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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