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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林嫂被害案庭审记录
作者姓名:宋勇鑫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学
摘    要:时间:民国十三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地点:江南法庭审判长:朱元璋(封建皇权代表人物,开创大明江山)审判员一:董仲舒(儒学大师,“三纲五常”的提出者)审判员二:朱熹(理学大师,提倡“存天理,灭人欲”)书记员:宋勇鑫旁听席:孟姜女、鲁四老爷……朱元璋:(拍惊堂木)升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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