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也要动之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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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小红.杂文也要动之以情[J].传媒观察,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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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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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一提起杂文写作,有的同志就认为杂文是战斗性、批判性的檄文,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是匕首、是投枪,因而总是片面强调杂文的“火药味”。笔者认为,这种认识在理论上是不可取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首先,从理论上看,片面强调杂文的“火药味”,不符合杂文的本来意义。所谓杂文,它既是战斗性的文体,又是文艺性的政论,其特点是短小精悍。纵观历史,杂文写作既有“投枪”、“匕首”,也有“仁丹”、“薄荷”。有的是对旧事物的讽刺、针砭,有的是对崇高事物的歌颂、褒扬。以鲁迅、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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