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的宣传要留有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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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芃.新事物的宣传要留有余地[J].青年记者,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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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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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鲁电视台新闻部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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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的年代是新观念、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的年代。身处社会转型时期的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之一就是要关注新事物,研究新事物,报道新事物,对那些反映群众利益、符合客观规律、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发展趋势的新事物要抓住时机,积极稳妥地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这些新事物的发展开拓必要的舆论空间,促使它们尽快成长为社会常态事物。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许多原本为大多数人不认识、不接受的新事物逐步成了所有社会成员习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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