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制校长不宜硬性“组阁” |
| |
引用本文: | 朱彦体.公选制校长不宜硬性“组阁”[J].江苏教育,2010(4):54-55. |
| |
作者姓名: | 朱彦体 |
| |
作者单位: | 安徽省濉溪中学 |
| |
摘 要: | 睢宁“新政”只是全国现时公选校长举措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国有不少地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推行了以中小学校长公选制、教师聘用制、绩效分配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三制”改革,其中有一共同特点.即把校长公选制作为改革的首选和关键。实践证明.校长公选制的举措,对于促进地方教育发展和民主建设.和谐干群关系及提高教育管理质量,确已产生了明显的效果。
|
关 键 词: | 中小学校长 公选制 组阁 教育发展 教师聘用制 “新政” 文件精神 管理质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