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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构想
作者姓名:许璐璐
作者单位:江苏徐州医学院
摘    要:根据我国的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学生申诉可以分为校内申诉和校外申诉。前者是指向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后者是指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诉。本人建议只保留校内申诉,变校外申诉为复议。一为保证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为化解现行法律法规对校内申诉和校外申诉的关系规定中存在的矛盾;三为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范围——“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取得一致。所以本文所指的申诉是指学生对高校提起的申诉。

关 键 词:学生申诉制度  高校  《行政复议法》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行政部门  权利救济制度  受教育权利  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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