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前,私企首次昂起了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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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佳路.国门前,私企首次昂起了头[J].记者观察(上半月),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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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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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虎年岁尾,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胡楚生对外宣布;从1999年1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的我国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在报经外经贸部审批后,可取得自营进出口权。1999年1月4日,外经贸部公布了首批获得批准的20家私营企业名单。 这意味着获得批准的私营生产企业享有与国有、集体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同等待遇,这也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合法获得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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