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限合伙法中的控制权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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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睿.美国有限合伙法中的控制权原则[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2):10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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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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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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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限合伙指的是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前者承担有限责任,后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限合伙人参与了合伙的经营管理,很有可能要承担和普通合伙人一样的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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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合伙法 有限合伙 控制权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5)02-0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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