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邮电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精神制定的《关于邮资凭证发行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则针对邮票设计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在邮电部门工作的专业邮票设计者的图稿设计,属于职业创作,本人只对图稿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的权利(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属邮电部。所以,在邮票的图案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