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小学生放学时意外死亡,学校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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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晓玉.九岁小学生放学时意外死亡,学校有过错?[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7(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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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晓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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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谭晓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上海,2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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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某日下午6时,某小学9岁男孩刘某和朋友王某放学骑自行车回家,路过一座铁路桥时,刘某连人带车摔下桥身亡.后刘某父母将刘某所在小学告上法庭.刘某父母认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而被告某小学未加制止,校方对刘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丧葬、死亡补偿费等多项费用的30%共8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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