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集资案件中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的选择——由两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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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巧儿.论非法集资案件中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的选择——由两则案例引发的思考[J].科学与管理,2009(5):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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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巧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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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余姚3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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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涉众型的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经济发展困难重重的时代背景之下,应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战略高度,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的价值目标放在重要位置上。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应衡量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对于部分存在担保的借贷,允许债权人通过担保人或担保物的民事途径受偿,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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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集资 担保借贷 民事途径 权利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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