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沈仁干说法(13)——主编在作品出版中的法律地位
摘    要:最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协会联合举办了一次侵犯著作权案例研讨会,其中一个案例是撰稿人诉主编的著作权纠纷。因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承诺“不再就本案的调解内容作新闻报道”,故笔者以假名取代其当事人真实姓名和作品的原名称,对此案作一简要介绍。主编张三为天津市某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由她负责组织研究与撰写的一部书稿《二十世纪……》(以下简称《二十世纪》)被列入天津市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该项目1986年立项,成立课题组,进行三年且完成基础工作后,1989年张三邀请李四等人撰写部分章节,以尽快完成此项目。李四等人撰稿约20万字于1990年交给张三。张三与出版社于1993年签订“出版协议书”,其中约定“稿酬另议”。1995年《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