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美的教育
引用本文:王敏,袁义.论美的教育[J].辽宁教育,2002(6):22-23.
作者姓名:王敏  袁义
作者单位:1. 沈阳师范大学
2. 辽宁教育出版社
摘    要: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的和特质。教育的对象——人是具有生命活力的有机体。因而,从真正意义上说,教育就应该成为直面人的生命,提高人的生命价值,实现人的自由生命创造的活动。它不再仅仅把教育看作是为人的未来发展做准备,也不再仅仅把教育当作促进人的发展的工具,而是把教育作为人的自由生命创造过程的本身,作为人的生命成长过程的阶段和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目的。这种教育即是美

关 键 词:审美教育  美育过程  教育原则  和谐性原则  创造性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